代辦繼承
【繼承順序】除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,繼承順序如何:
- 直系血親卑親屬
- 父母
- 兄弟姊妹
- 祖父母
繼承型態

概括繼承
概括繼承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。

限定繼承
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,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,負清償責任。

應繼分繼承
按應繼分繼承。

分割繼承
按繼承人協議方式繼承。
如何辦理繼承?【繼承服務流程介紹】
第一步【戶政事務所】
請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
請領被繼承人死亡記事戶籍謄本、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
-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
-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及委託書(初次請領應由本人親自申請)
第二步【地政事務所】
可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申領登記謄本
第三步【國稅局】
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
- 遺產稅申報書
-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影本
- 全體被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
-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※申報完畢、完稅後須申請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
第四步【稅捐稽徵處】
請持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欠有無欠繳地價稅、房屋稅
第五步【地政事務所】
請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
- 土地登記申請書
- 登記清冊
- 繼承系統表
- 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(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)
- 被繼承人除戶死亡戶籍謄本1份
-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
- 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正、影本各1份
- 申請人(或代理人)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※有拋棄繼承者,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、影本
機關流程辦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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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辦繼承
代書業務繁瑣複雜的繼承業務,專人代辦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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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
節稅規劃遺產稅規劃可分為生前與死後兩部分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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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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